徐州市華聯(lián)商廈:河南新飛電器有限公司將河南省新鄉(xiāng)市紅旗區(qū)人民法院(2003)紅經初字第22號《民事判決書》所載權利轉讓給張麗華。特此告知。
張麗華
刊登日期:2024-5-21
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05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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